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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 合约期:20年  目前钻探深度:55米深(专家估计开采100米应该没问题)  地面表层至矿层:5—15米  矿山位置: 山东省某县  一\合作经营(矿山开采)  1、县国资局负责办理采矿许可、税务、工商等各类证照,及土地的征用、周边关系的协调,并承担相关费用;  2、我方负责对石材矿的开采、加工、销售。  二\税费征收标准  1、以每亩每年采深6米(由采到可用于加工的石材的位置计算)作为基准单位,由开发商缴纳相关费用,原则上不低于16.5万元/亩/年。  2、签订开发合同后,开发商需向县国资局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(10万元/亩)。合同到期后该保证金全额退还给开发商。  三\优惠政策:  双方签订开发合同,并严格按合同条件执行,开发商所建设的石材加工厂不再缴纳工商及国、地税等各项费用。  前三年开发多少亩算多少亩税收  联系人: 许先生手机:13905072727 [详细介绍] |